站起身,可腿还没来得及动,一股力道横扫过来陆洺执直接把她打横抱了起来。
等反应过来,言初整个人已经被他稳稳抱在怀里。言初肩膀一抖,脸烫得厉害,手下意识圈上了他脖子:“你干嘛呀?”陆洺执低头看她一眼:“这车太小了,我忍了一路。我已经把家里的佣人都差走了。”
“回家,我要再把你好好亲个遍。你敢背着我去见别的男人,我一定得让你哭着给我认错。”
言初耳朵嗡了一下,双腿又疼又酸又软,只能拿语言当武器强行反扑:“你,说起来,我看你挺会的啊。你别告诉我你是第一次,这种事干惯了吧?陆洺执没停脚步,眼神里是藏也藏不住的欲望:“真有意思,我可是陆洺执,我他妈做什么都是天赋异禀。哪里像你,老爱试探。”回了家之后,可能是有了经验,陆洺执没再像之前那样急。他温柔了很多,偌大的房子像是为这一夜的沉沦准备的剧场,客厅、楼梯、卧室,甚至是那面他们从未真正靠近过的落地窗。言初被他拥着,一路颠簸得几乎没有还手之力,从疼痛变为享受,从享受变为失神,到最后,只记得陆洺执那双睫毛浓密的眼睛。每次她想把头偏过去不看他,他就会捏着她的下巴,把她的头转过来,强迫她直视他。那双眼就跟钩子一样,让她无从逃避,直到最后,彻底被困在他那双好看的眼睛里。她有一瞬间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。
可下一秒,她又不想清醒了,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声音在盘旋一一反正都已经这样了,明天是明天的事。今天,她只想好好做一场她不敢去做的梦。不用去想他是不是认真的,不用去想自己值不值得,也用不去想他明天会不会变脸。
即便,梦都是会醒的。
可既然对方是陆洺执,言初觉得,一夜而已,自己这又何尝不算是赚了呢?最后,连客厅的灯都是开的,他们却什么都没盖,相拥在沙发上睡着了。第二天,言初一睁眼,天还没亮。
她一眼就看到了陆洺执。
陆洺执一只手将她搂在怀里,侧着头睡着,很是安静。因为不想吵醒他,言初没敢有太大动作,只敢偷偷转头去看他。他睡得很沉,耳垂上的一只钻石耳钉都掉了,不知道什么时候、掉哪了。她愣了一下,下意识去找,没找到。
言初就这么盯着陆洺执看了一会儿。
她之前没想过,陆洺执竞是那种看着瘦,但实际上骨架宽、身上有料的体型。肩宽,腰窄,还有明显的腰窝,手臂一收,整个人就跟堵墙似的。她贴着他,整个人都快要化在她身上了。他太热了,太香了,太好闻了,太像梦了。
她真想赖着不走,就想这么一直抱着他,赖到天亮,赖到他醒来。可落地窗外那束阳光还是透了进来。
言初睁着眼,看着阳光从城市那头慢慢洒进来,映在陆洺执的眉眼上。…再美好的梦,也是要醒的。
天色一点点亮了。
那是她最怕的光。就像小时候看过的灰姑娘的故事一样。十二点钟声一过,马车变回了南瓜,水晶鞋变成了赤脚,一切都要回到该有的模样。言初盯着那一抹光愣了好久,才小心地,从陆洺执怀里一点点抽出来。她弯腰给他盖上毯子,又轻手轻脚地把手机拿起来,打开了外卖App,订了盒避孕药。
这一夜太好。
好得不像是她人生里会出现的片段。
言初不是觉得自己不值,更从来不觉得是自己不好。她只是不信,像陆洺执这样的人,会真正属于她。
她潜意识里清楚,她从来不是能在他的世界里留下来的人,更不是能和他并肩站在聚光灯下的存在。
她的生活,是地铁,是公交,是租来的老破小和一块钱的便利店面包。她不是陆洺执那一类人的女主角。能和她并肩的,应该是一个跟她一样抢早高峰的人,一起拼单、一起蹲在夜市吃烤串的人。不是陆洺执。
不能是陆洺执。
如果真的是陆洺执,那她一直以来的坚持又有什么意义……更何况,她一直记得,那次吵架时陆洺执丢过来的话:
一一你没资格踏入我生活半步。
现在回想,言初也不敢肯定那是不是气话。但平心而论,她觉得陆洺执说得没错。
他那种人,往哪儿一站都是新闻焦点,是行走的热搜,是一顿饭能吃六百多万的天龙人,是走到哪都能让人回头的存在。而她呢?
别说是喜欢了,连靠近都算逾矩。
门铃响的时候,言初还坐在陆洺执身旁发呆。她回过神,把外卖拿进屋,利落地吃了药,连水都没喝第二口。
做早餐时她很平静,摊鸡蛋时手很稳,下锅煎饼时也没分神。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厨房弥漫着蛋香味,她做了两份早饭,放到餐桌上,另一份给还没醒的陆洺执。
没说什么,也没写纸条。
吃完那份只属于她的早餐后,言初一个鲤鱼打挺,从椅子上爬起来,走回房间。
把英语材料从书架上抽出来,耳机塞进耳朵,书页摊开。言初不是那种会为了爱情哭三天的人。
她的自我保护系统构建得特别良好,所以她从不内耗,更是从来都知道自己该干什么。
她会离开陆洺执